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因单位业务发展需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依据杭州市《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实施办法》(杭人政[2006]5号),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 |
岗位类别及等级 |
招聘人数 |
年龄条件 |
户籍范围 |
学历及专业条件 |
基本条件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咨询员 |
专技十二级及以下 |
2 |
35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
杭州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1、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2、 工作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吃苦耐劳精神; 3、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逻辑思维能力; 4、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具有二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 |
注:工作经历以劳动(聘用)合同和社保记录为准,有关工作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15年8月31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与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中心(解放路89号星河商务大厦12楼)。
3、报名方式:请在规定时间内持报名表1份(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两年及以上人力资源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到现场报名,接受用人单位的资格审查。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三、考试
1、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劳动保障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不足规定比例的,将实际笔试参加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对象。
3、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面试时请随带本人身份证,迟到30分钟以上人员取消笔试或面试资格。
四、考察与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若考察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总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日。公示期无异议的,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郑晖;联系电话0571-87256011、87256012。
附件:《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