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塍镇机关部门岗位合同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嘉兴市本级户口。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1、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处分期限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有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及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机关部门聘用人员采用现场报名形式。时间:2015年11月9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新塍镇人民政府(蓬莱路385号)四楼党政办。
联系人:王晓艳,联系电话:83679010。
报名时,填写《新塍镇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附近期一寸证件照2张。提供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一个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3人的,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二)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新塍镇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岗位适应度、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和文字表达能力等。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前3名在面试前若有明确放弃面试的,按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入围对象。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对入围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考察由镇组织人事部门会同镇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由镇组织人事部门决定是否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塍镇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办理聘用手续。确定聘用人选后,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和管理办法参照《新塍镇部门聘用人员管理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身份证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及提供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在新塍镇政府网:http://www.jxxincheng.com/
4、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相关规定,由新塍镇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解释执行。
中共新塍镇委员会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