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为浙江省水利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县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补助。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西湖区。主要承担全省水利战略发展研究、规划编制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水利发展研究岗位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17日以后出生);
(二)水利相关专业;
(三)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上述条件中学历、学位条件以资格复审时提供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上午9:00—9月17日16:00。报考人员在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时间:2015年9月11日—9月18日。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15年9月11日9:00—9月20日24:00,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并缴费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相应的招聘计划。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15年10月28日—10月30日上网(http://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15年10月31日(全天),杭州市内。
笔试科目:《综合应用能力(A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考试大纲参阅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4326。)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11月2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
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并同时电话通知有关人员。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可选择两份表格中贴合本人实际的一份,贴照片,样式见附件)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包括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岗位认知程度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与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入围)。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失去入围、聘用资格的,或体检和考核环节有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水利网(http://www.zjwater.gov.cn,人事人才/公开招聘),全程发布公开招聘有关信息。
2、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发布招聘公告、拟聘用人员公示。
请应聘者自行留意上述网站的相应招聘信息。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省水利厅:0571-87815098(驻厅监察室),0571-87826626(人事处);
2、省人力社保厅:0571-8705670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传真):0571-85302138(郭女士)
浙江省水利发展规划研究中心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