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执法文员1名;
2、辅助执法人员2名。
二、报考条件
(一)执法文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适应夜班工作要求。
3、法律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0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22日后出生);
4、有较强的文字编写能力,擅长信息搜集与整合;
5、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辅助执法人员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适应夜班工作要求。
3、退役军人,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0年10月22日后出生);
4、退役士官、中共党员、在部队被表彰者优先。
三、岗位职责
(一)执法文员
1、辅助做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
2、辅助做好执法文书的记录、整理、归档工作;
3、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二)辅助执法人员
1、辅助做好文化市场的巡查执法工作;
2、完成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地点:滨海县文广新局办公室(广电大厦409室),联系人:姜素怀, 联系电话:82081606,13512591020。
2、报名时须:(1)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2)填写《滨海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已签订就业协议的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3)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退役军人证、退役士官证(原件和复印件);(4)提交有关获奖证书、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滨海县文广新局负责资格审核。招聘岗位原则上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和面试)。
五、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为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考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不指定考试范围。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按60%、面试成绩按40%计入最后总成绩。
六、聘用
1、考试结束后,在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队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黄海在线网站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招聘考试后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4、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考核合格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七、待遇
试用期满符合要求者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三年)。一经聘用,工资按自行聘用人员标准发放,并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社会保险。服务期须满三年后方可另行选择工作。
滨海县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
2015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