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警辅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自愿报名,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性质及条件
(一)招聘名额和性质
1.此次公开招聘特巡警警辅人员共70名。
2.此次招聘岗位系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管理。
(二)招聘范围。招聘范围为“宜宾市户籍”,是指具有下列情况中的一种:
一是截止报名结束之日报考者户口在宜宾市辖区范围内的。资格审核时必须提供户口薄,属于集体户口的,提供常住人口登记表。
二是市外就读的宜宾市户籍应往届毕业生(包括户口尚未迁入宜宾市的)。资格审核时须提供入学前户籍薄(或入学前户籍管理机关证明)、“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作风踏实,能吃苦耐劳。自愿接受单位管理,遵守工作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
2.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形象良好,无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等缺陷,体表无纹身,颜面等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疤痕或色素沉积。
4.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7年7月25日以前至1985年7月25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和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1980年7月25日以后出生),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中专)。
5.限男性,身高1.68米以上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曾受过治安警告及以上处罚的;
(2)在各级人事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纪律规定被解聘以及曾自动辞职的;
(6)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为。报名网址:www.jarsj.cn。报名时间:2015年7月27日至2015年7月30日17:00。
(二)报名程序
1.阅读公告。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范围、对象、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方可报名 。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江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特巡警警辅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照片。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3.网络资格初审。网上初审仅审核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待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进行现场审查。考生应根据自身的实际,对照公告和岗位的具体要求,完全一致的方可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报名信息表,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2015年公开招聘特巡警警辅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15年7月31日自行在报名网站按提示操作打印笔试和技能测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技能测试
笔试人员全部进入技能测试(除笔试缺考者)。技能测试科目为《引体向上》、《1000米跑》,测试成绩为100分,技能测试成绩=《引体向上》×50%+《1000米跑》×50%,所有成绩均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
笔试、技能测试合计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与最后一名进入资格复审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技能测试缺考或违纪人员不进入资格复审。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8月5日工作时间。资格复审地点:江安县直机关综合三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行为证明。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所有成绩均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考察政审与聘用
(一)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优先、技能测试成绩优先原则从高到低确定人选。
2.体检组织。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岗位要求标准执行。
(二)考察政审
用人单位根据相关要求条件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参加邪教组织以及具有不得报考的情形等。
因体检、考察政审弃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依次递补。
(三)聘用
考察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八、聘期及待遇
(一)聘期管理:此次招聘岗位首次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或在聘期内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单位予以解聘。首次聘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报请相关部门批准后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总收入=基本工资+考核工资,不低于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九、纪律、监督与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考试期间联系方式要保持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资料,或未按有关规定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的,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中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通知在宜宾三江人才网、江安县政务外网、党政网和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和查询。考生还可以关注“江安人社”公共微信号。
政策咨询电话:0831-2620738
十、本公告由江安县人力资源市场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