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民政局决定在浙江省范围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主要工作职能
湖州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湖州市民政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办公地点位于湖州市青铜路99号民政大楼。主要承担全市各类福利企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及社会福利企业的申办、变更、注销审核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
湖州市福利企业管理办公室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热爱民政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勤奋,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文字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身体健康;
3、学历要求: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含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取得硕士学位的应届生及社会人员。
4、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户籍要求:浙江省(含浙江生源)。
6、往届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应届生须在报名前取得相关的学历、学位证书。
7、专业要求: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形式:2014年12月22日9:00-16:40,通过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
(1)现场报名地点:湖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湖州市吴兴区青铜路99号民政大楼6楼)。提交资料:报名者应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教育部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填写好《湖州市民政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
(2)网上报名:填写好《湖州市民政局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并把个人证件(即现场报名中的提交资料)扫描件和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要求清晰)发至电子邮箱hzmzzrc@163.com,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
现场资格确认:网上报名人员符合招聘岗位资格要求的,将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确认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个人证件(即现场报名中的提交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现场确认安排在面试的前一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审核。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审核结果。
(二)面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采用提问方式,总分为100分。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适应程度、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能力。规定时间内不参加面试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视作放弃。根据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研究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州市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在征求主管局同意后酌情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应聘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要有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
四、咨询电话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湖州市民政局组织人事处直接咨询。
联系电话:0572-2100330,(联系人:姚林林)
监督电话:市民政局(监察室):0572-2107398
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附件:
湖州市民政局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