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编外用工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岗位:协管员
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大专以上文化(退伍军人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毕业以上);
3、年龄23—28周岁(1986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出生);
4、长兴户籍,因需从事市容管理、拆违等一系列强度较大的工作,建议男性报名。
二、报名事项和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8日至11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长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4楼403室,联系电话:6200452。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及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将组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5、考试内容与方式: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6、体检考察:笔试成绩未满60分不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按综合得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如综合得分出现并列情况,则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7、公示: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
8、录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长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由当事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县编委办监督电话:625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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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城管执法局协管员报名表.doc
长兴县城市管理行政局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