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安吉县委政法委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办公室文员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考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
具有湖州市常住户口人员(户口以2014年11月18日的所在地为准)。已就业的人员报考须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出具同意的证明。
二、招考岗位
县委政法委办公室文员,主要从事办公室文秘及财务工作。
三、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2、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胜任所招聘岗位的工作。
3、大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
5、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或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招考程序
1、现场报名
本次招考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取消本次招考。报名办法:报考人员持填写好的报名表(自行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文件、免冠一寸照两张到现场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0日至11月21日,8:30—17:00;报名地点:安吉县委政法委303办公室(昌硕街道昌硕东路132号,原人武部3楼,联系电话:5820955,5820972)。
2、笔试: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安吉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
3、面试:根据招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均列入面试名单;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5、政审:由县委政法委对招考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安吉人才网》予以公示,7天后办理录用手续。被录用人员与原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拟录用人员主动放弃录用资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用人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合同制,试用期为2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待遇按照安吉县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六、本公告由安吉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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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吉县委政法委公开招考办公室文员报名表.doc
安吉县委政法委
201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