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1.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普通高校2014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B.未在湖州就业、缴纳过社会养老保险的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旅游事业,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
3.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和语言沟通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月20日之后出生的);
5.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 文秘、汉语言文学等中文类相关专业或旅游管理类专业(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湖州市旅游局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程序与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网上报名或者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1月20日-1月26日8:30—17:00(休息日除外),地点:浙江省湖州市红丰四路8号湖州市旅游局办公室。报名时须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生)、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
2.网上报名:需提交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0572-2399220,并与联系人确认,同时需要将报名表及资格审查材料电子稿(照片形式或扫描形式)邮件到hz2399901@163.com,并于笔试前一天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到市旅游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否则视作放弃。
(二)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根据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100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面试结束后,依据总成绩,再按各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为先。
(四)体检、考察、聘用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各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办法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征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通过湖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hzhr.com)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后,纳入正式事业编制。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布,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该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市旅游局办公室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9901。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湖州市旅游局
2014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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