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推动平安经济区建设,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现面向社会招录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特警防暴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招录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特警防暴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均为男性。
二、招录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有良好的政治素质。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本人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等不良记录;本人及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参加“法轮功”邪教组织。
(四)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裸眼视力均在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至25周岁;部队复退军人、警校毕业生年龄可放宽到30岁,婚姻条件不限;其中,同等分数下,在部队、警校进行过类似特警方面的技能训练、成绩优秀、并有相关证明的,可优先录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2月3日—2014年12月31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办公室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毕业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复退军人须提供退伍、复员证书;受过表彰奖励或有专业特长的人员,要携带证明。报考人员须现场填写《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招录特警防暴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无法及时到现场报名者,可将上述有关材料提前邮寄至“潍坊市经济开发区民主西街10066号潍坊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政工办”,邮编:261057,并标记“特警防暴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
考试收取考务费,经省物价局核定标准,参加笔试的每人40元,参加面试的每人70元。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报考单位免费提供复习资料)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从事相关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反应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每人面试时间10分钟(思考、答题各5分钟)。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考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应试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录计划1:1.2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人员。
(三)体能素质测评
测评的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跑。
对体能素质测评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政审、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政审、体检范围人员。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考察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五、录用
经培训合格的,拟录用为特警防暴大队合同制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录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录工作公开、透明,考试结果及时对外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反招考工作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取消有关考生的录取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8060959,18678071706
纪律监督电话:8060838
潍坊市经济开发区特警防暴大队
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