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进一步改善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深化美丽幸福社区建设,按照《吴兴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共52名。其中面向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25名,不限工作年限的人员12名,择优选聘10名,面向大学生村官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
2、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社区工作,乐于服务居民群众,责任心、事业心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凡报名者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具有湖州市常住户籍,户籍落户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5日;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74年10月24日及以后出生)。
(二)分类条件
1、报考择优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必须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且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或校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专业职称。
2、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须为吴兴区(不含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州太湖旅游度假区)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
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兼报。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社区工作者的招聘按照公平竞争和择优录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由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0月16日在湖州人才网、吴兴人力资源网、湖州市吴兴区12349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网站(www.hz12349.com)发布招聘简章。
(二)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10月25日9:00—16:30
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12349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白鱼潭路126号龙泉街道办事处4楼,湖州四中对面)
(三)资格审查
由现场审查人员根据招聘公告设置的应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报名完成后,由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核定报考职位职数,并发放准考证。
(四)报考须知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填写的《吴兴区2014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表格请自行网上下载),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照片1张,并缴纳考务费每人40元。
2、报考择优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还需提供党员关系证明,相关荣誉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
3、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还需提供大学生村官证明(附件2)。
(五)开考比例
1、面向5年以上工作经历类和不限工作年限类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以5:1为标准,不满5: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2、择优选聘类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以3:1为标准,不满3: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3、面向大学生村官类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以3:1为标准,不满3:1的,相应减少招聘名额。
(六)笔试、面试
报考5年以上工作经历类和不限工作年限类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面向大学生村官类和择优选聘类参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主要包括能够较好履行社区工作者职责所必备的社会常识、政策法律法规知识、写作以及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3:1的比例分别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为序,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分别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七)体检、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手册(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经征求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通过湖州人才网、吴兴人力资源网、湖州市吴兴区12349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问题的,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招聘领导小组核准。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八)聘用、管理
公示合格人员纳入吴兴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由吴兴区社区管理办公室统一分配工作单位,并与所在街道签订劳动合同。
四、其他事项
1、对应聘人员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浙江省人事考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2、本简章由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时间)
229920312349
吴兴区社区工作者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