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德清县文广新闻局(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招聘共设岗位4个,分别为文化馆舞蹈专业岗位1名,少体校(体育中心)游泳专业教练岗位2名、羽毛球专业教练岗位1名、射箭专业教练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文化馆舞蹈专业岗位:
1、具有浙江省内户籍(以2014年5月15日户籍为准);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文艺事业;
3、中等及以上专业艺术学校舞蹈专业毕业;
4、身体健康;
5、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身高165厘米以上的女性。
(二)少体校(体育中心)教练专业岗位: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国户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练员职业操守及本岗位相应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大专以上学历;
5. 特长为游泳、羽毛球、射箭,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获得游泳、羽毛球、射箭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称号;
(2)获得游泳、羽毛球、射箭计划内赛事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3)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军区队)运动队专业训练三年以上(有关训练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14年5月15日)。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 2014年5月26日--6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3.报名地点:德清县文广新闻局(体育局)办公室(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B楼815)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自行下载《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201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县文广新闻局(体育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电话通知,请手机务必保持开机状态。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文广新闻局(体育局)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个别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开考比例的,由县文广新闻局(体育局)与人力社保局酌情商定。
(二)考试
考试分专项技能测试和面试,专项技能测试占50%,面试占50%。
1、专项技能测试
专项技能测试为:
(1)舞蹈:给一段音乐或一个场景,在规定时间内编一段舞蹈并现场展示或其它方式;
(2)游泳:跳台出发及仰泳、蛙泳、蝶泳、自由泳四种姿势的各50米技能测试和触壁转体等技能测试;
(3)羽毛球:高远球打定点、网前勾对角定点、跳杀等技能测试。
(4)射箭:拉弓停时、拆装套弓、调试器材和18米示范等技能测试;
考官现场打分,采取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专项技能测试后在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测试成绩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根据命题在规定时间内编写辅导教案,并进行现场授课。
考官现场打分,采取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专项训练课考评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文广新闻局(体育局)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8071265,吕女士
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德清县文广新闻局(体育局)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