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湖政发〔2004〕27号)文件规定,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湖州市数字城管中心:湖州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机构,挂靠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办公室地点位于湖州市环城东路333号。主要负责实施范围内城市管理相关问题信息的采集、受理、立案、派遣、督查、核查、考核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2人。
序号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
1系统维护管理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综合管理1工商管理、行政管理
(二)招聘条件
1.学历学位条件。符合《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和〈湖州市人才柔性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有关学历学位要求。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延后至报到时。
历届生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未在湖州就业及缴纳社保(劳动用工关系不在湖州)。
2.专业。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3.其他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年龄在35周岁(1979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以下;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电子邮件报名。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4年10月28日期间,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邮件主题设为“应聘xx岗位+姓名”)380699633@QQ.com(报名表样式见附件)。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7天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面试时间将电话通知考生,须保持手机信息通畅。
1.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面试前一天,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一般包括岗位认知、处事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面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面试成绩,各岗位面试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
2.主管部门网站(http:// www.hzzfj.com,公告栏)。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湖州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政治处):0572-2111226;
2.市人力社保局(人才开发办):0572-2175933。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2-2662878,211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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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下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