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南开区定向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为加强街道所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人员结构,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72号)的规定,由南开区选聘的高校毕业生从事公益工作,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现在南开区社工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本市非农业户口;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南开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公告发布日期为2013年8月8日。网址: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纳考务费均在网上进行。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3日17:00结束。
缴费时间:2013年8月19日9:00至8月25日17:00结束。
区公务员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在考生报名后48小时之内给予答复。资格审查合格者,准备参加笔试。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络负责网上报名、缴费的具体实施工作,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13年8月28日9:00至8月30日17:00结束。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满分各为100分,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13年9月1日
上午:9:00至11:00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至16:30综合知识
1、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3、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9日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四)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和《高校毕业生基层公益岗锻炼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南开区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
面试事宜另行通知。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上为准。面试为结构化面谈,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考官组由7名市派考官组成,南开区公务员局具体组织实施。
3、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各占50%。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予录用。
③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总成绩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的不予录用。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采取增加计算面试成绩小数位数的方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于2013年10月21日登录南开政务网查询是否进入体检,并按照通知要求参加体检。南开政务网:http://www.tjnk.gov.cn
体检由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六)考察
考察由南开区公务员局组织实施,考察应作到全面、客观、公正,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应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和聘用
南开区公务员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示:网址:http://www.tjtalents.com.cn。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历、学位、所学专业、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职称情况、报名序号、招聘单位名称及招聘岗位、总成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三、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27586592
监督电话:27586282
天津市南开区公务员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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