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天津科技馆基本情况
天津科学技术馆于1995年1月1日正式对外开放,是我市“八五”期间由政府投资兴建的大型公益性科普基地,也是我国大陆地区第一座大型综合性科普场馆。全馆分为常设展厅和宇宙剧场两部分,宇宙剧场不仅可以放映穹幕电影还兼有天文馆功能。我馆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天津市河西区隆昌路94号,主要职责是开展科普展览、科技活动和科普报告会。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馆拟招聘宇宙剧场穹幕电影放映员2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积极好学,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开拓精神、奉献精神和团队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专业条件:
30周岁以下;本市户口;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图形、图像处理和机械方面的相关知识,以及网络、电子、弱电方面的操作技术;喜爱天文、科普宣传并有过放映经验者优先。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3年7月18日至7月28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科学技术馆官方网站(http://www.tjstm.org)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和联系人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2013年8月2日。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下载填写《天津科技馆应聘人员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及本人电子简历以“姓名+应聘岗位”为题发至邮箱tjkjgrjb@163.com。
联系电话:022-28322426
联系人:夏老师马老师
(二)资格审查时间、方式
对于通过网上初审的应聘人员,科技馆人事教育部将以电话或邮箱形式通知其提交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为2013年8月5日。
报考人员需提交材料:天津科技馆应聘人员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照片5张。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考试及面试
此次招聘宇宙剧场放映员为专业性较强技能岗位,故考试由我馆自行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可参加考试(笔试、面试),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由科技馆人事教育部组织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对因应聘者本人自动放弃或非因组织原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根据缺额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
(二)考察
考察由科技馆和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八、拟聘用人员名单的确定及其公布方式
对拟聘用人员,科技馆按规定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招聘人员待遇
(一)新聘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综合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咨询电话、举报或投诉电话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2-28322426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2-27121688
附件:1.天津科技馆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2.天津科技馆应聘人员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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