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做好2013年下半年省统一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招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3】79号)精神和要求,经县政府批准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实施灵璧县事业单位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9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6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等详见附后《2013年灵璧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或本科以及以上学历(个别岗位按具体要求),符合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出现中断时间的前后工作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招聘单位不得设置与岗位要求无关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歧视性、指向性条件。
四、招聘步骤
1、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9:00至8月26日16:00前结束,逾期不再补报。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27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28日16: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9月16日9:00—17日16:00到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政务新区主楼220房间)。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4、其他事宜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科目: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一)》,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笔试客观题部分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作答。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9月29日后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9月17日9:00至9月18日18: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7-602116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灵璧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量,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人员确定以实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3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3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同时按规定办理面试缴费手续。
七、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准。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内容届时详见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告。
八、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后按百分制计算,在灵璧县人社局网站公布。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1.2×0.6),面试成绩占40%;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按下列顺序取舍:A、笔试成绩(含加分)高的优先;B、学历高的优先】。
九、考察与体检
1、考察由灵璧县人社局会同相关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拟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对考察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和规程执行,不合格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由灵璧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专业测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比例拟定聘用人员,在灵璧县人民政府网(www.lingbi.gov.cn)、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brsj.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示有异议的,经查实确有问题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十二、纪律与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招聘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对有违反《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第40条、第41条、第42条规定情形的,将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由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7—6021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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