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从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由宁波市人民政府举办,为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坐落于宁波市北高教园区,占地面积近800亩,教职工600余人,高级职称教师18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290余人,现有专业34个。学院下设纺织学院、时装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商学院、机电与轨道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人文学院、易斯戴学院、成教学院、国际学院、培训学院等11个二级学院。办学30多年来,已经为社会培养了4万余名毕业生,其中一大批已经成长为行业精英。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职业能力测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岗位 职责 |
招聘 专业、学历(学位) |
招聘范围 |
其他资格条件 |
会计实训 指导教师 |
2 |
从事会计教学及指导技能竞赛工作 |
会计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户籍 |
1、拥有会计师或实验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5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40周岁及以下。 |
针织服装教师 |
1 |
从事针织服装设计教学及科研工作 |
服装设计专业;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户籍 |
1、5年及以上企业工作经历; 2、40周岁及以下。 |
服装专业实训指导教师 |
2 |
从事服装专业实训指导工作 |
专业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全国 |
1、拥有服装类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服装类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 2、5年及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3、45周岁及以下。 |
辅导员 |
5 |
从事辅导员工作 |
专业不限;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浙江 户籍 |
35周岁及以下。 |
备注:学历、学位和职业资格、职称的取得时间以及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13年8月22日-23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
2、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2号楼1楼(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公交391、501、390、547、371、541、367、18路公交车浙江纺织服装学院站下车)。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4—86329800;
3、报名办法
先从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nbrs.gov.cn/index.htm)和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zjff.net)的公告栏目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及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报名。
4、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5、经宁波市教育局同意,认定服装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为紧缺岗位,报考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人数进入考试程序。本招聘信息将同期在全国公共招聘网站(http://www.cjob.gov.cn/index.html)上发布。
报考其他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应聘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同一岗位招聘指标为数个的,相应核减招聘指标,招聘指标为1个的予以取消)。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于2013年8月28日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公告栏目公布。并请考生当日到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服装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取面试加职业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高等教育学、教师伦理学、大学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基础,笔试命题和阅卷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2013年8月31日上午9时至11时。笔试地点: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后15个工作日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公告栏目上公布,报考服装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和其他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网上下载《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服装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实践技能操作,测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的,视作放弃。放弃的空缺入围名额不递补。
3、成绩
服装专业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考试总成绩分100分,其中面试占40%,职业技术测试占60%。其他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站的公告栏目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符合《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要求。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304办公室,
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574-86329800;
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9805。
附件: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三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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