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襄办发[2011]43号)精神,经市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2名。其中,接待员1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2、热爱人民调解工作,熟悉医疗纠纷调解工作程序,服从组织领导,能够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
4、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5、年龄35周岁以下,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一《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6、年龄计算截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行政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14日— 8月23日;
(二)报名地点: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襄城新街9号 原市公安局办公楼一楼)
报考咨询电话:0710-3517626; 15307270888 联系人:李建敏 监督电话:0710—3511926
(三)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持下列证件到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并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本次招聘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1、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单位或居委会证明材料。
2、近期1寸免冠同版彩色登记相片2张。
3、如实填写《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自行下载),经资格审查确认后列入考试对象。
4、报考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
5、参加笔试人员请持本人身份证到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6、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高中以上学历人员应知应会的公共基础知识、语文基础知识、国内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社会管理与创新方面的知识。根据鄂人〔2006〕16号等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增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应于笔试结束后2天内到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加分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襄阳普法网提前3天通知考生。
(三)成绩计算
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四)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查询请登陆:
襄阳普法网:http://www.xfpf.gov.cn/
四、招聘人员的录用和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由市司法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司法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由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资格,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聘用文件,由襄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安排工作与之签订劳动合同。
(三)工资待遇
按照社区公共服务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社会保险按国家规定缴纳。
附:1、《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2、《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襄阳市司法局
2013年8月13日
附件一
襄阳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
招聘岗位 |
岗位条件 |
接待员 |
大专及以上学历,医学类或法律类专业 |
辅助工作人员 |
中专及以上学历,会计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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