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溧阳法院决定面向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法官助理,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至溧阳法院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管理方式
1、所招聘的职位为法官助理,属于协助法官履行审判职责的审判辅助人员。主要职责是在法官的指导下履行审查诉讼材料、组织庭前证据交换、接待案件诉讼参与人、准备与案件审理相关的参考资料、协助法官进行调解、草拟法律文书、记录等。
2、计划招聘2人。
3、所录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
4、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和聘用人员的表现决定是否续聘。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3、国民教育法学专业2014届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法学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文凭;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名法官助理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薪酬待遇
1、对招聘人员实行合同管理,月基本工资2000元(含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2、法官助理在合同期内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以及社会保险等权利。
五、报名
1、溧阳法院将于2014年11月18-19日在溧阳法院诉讼服务中心2号窗口接受咨询和现场报名。
2、有意向应聘的人员填写报名表,并应将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溧阳法院。报名材料应包括本人简历(附照片)、身份证、学校推荐表、学位证书、学历证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及其他能够证明个人能力的材料等。
六、录用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者,登记报名。
2、面谈。初审合格者进入面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体检人员根据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
5、聘用。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直接与劳务服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6、说明。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面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
2014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