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记者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记者岗位要求
1.记者10名,男女不限。
具有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年以下(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有一定新闻从业经历者优先录用。
二、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1日至11月25日(周六、周日不上班)
2.报名地点:宿迁市广电总台418房间(发展大道7号)
3.报名时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以及相关资质证明、两张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照片。
(二)考试
考试方式为笔试加面试。
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职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三)体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人员,总台进行考察。
(四)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在西楚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拟聘用职位、成绩以及监督举报电话,公示期限为3天。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试用。
三、试用期限及工资待遇
1.见习期为三个月,每月发放1000元生活费,见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与用人单位签定部聘人员劳动合同,享受一线记者同等待遇,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手续。
2.在台工作满两年后有机会转为台聘人员,再为其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
3.尚未取得毕业证的人员被录取后,可以先见习,待取得毕业证后签订用人合同。
4.在县级以上台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见习两个月,业绩突出的人员,经过考核,可直接转为台聘。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527—84359469(宿迁市广电总台纪检监察室)。
五、招聘政策咨询
本简章由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4359983、15996707882(徐女士)
(网上报名邮箱地址:15996707882@163.com)
查询网址: www.xichu.net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招聘记者.doc
宿迁市广播电视总台
2014年 11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