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村卫生室卫技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村卫生室卫技人员,共计50人。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户籍不限。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能力。
4、学历要求为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相应执业资质,专业要求为医学类,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5日及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9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沭阳县疾控中心大楼508室。
3、报名方式和资格初审: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须提交报名登记表以及本人身份证、执业资质证、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原件审核后予以退还)。
(二)笔试
笔试由县卫生局组织,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至取消招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由县卫生局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由县卫生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四)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花乡沭阳》(www.shuyang.gov.cn)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在体检、公示期间因不合格、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聘用办法
1、聘用人员为乡村医生,不属事业单位编制。
2、人员到位后,由县卫生局根据各乡镇人口数及现有村医数量等情况进行合理化分配,原则上回户籍所在乡镇。
3、加强对聘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实行合同制管理,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日常和年终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五、工资待遇
所聘人员工资标准,根据工作岗位参照现行乡村医生工资标准确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本简章由沭阳县卫生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27-83592165 13812311999
联系人:徐沭 电子邮箱:69672405@qq.com
沭阳县卫生局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