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不进编制的聘用合同制保安。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政治合格,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有国民教育文科类大专以上学历,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且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获二级以上证书,系宜兴市户籍且在宜兴市区有固定住所;
3、女性,年龄在30—40周岁以下,已生育,身高1.60米以上,形象气质佳,无不良记录,无纹身,有一定的预防和应付突发事件能力、协调管理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4、退伍军人及有1年以上经历者优先。
二、 报名方法
1、直接到宜兴市检察院政治处报名,联系电话:87950082、15906151218。
2、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日-11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5:00)。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者应如实填写《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合同制保安报名登记表》,并确保所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2)报名时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同时交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等级证书,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考试:
经政审后,对符合条件人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及计算机操作等考试。
四、待遇:
与以往聘用合同制检察书记员相同。
五、管理:
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市人民检察院统一办理有关手续。
六、 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合同制保安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七、本简章由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表:宜兴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合同制保安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