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零散税收的税源管理,充实税收委托代征员队伍,促进乡镇税收委托代征工作的有效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街道)税收委托代征人员。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方式和名额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方式为乡镇(街道)招聘税收委托代征人员12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守国家法律;
2、身体健康,形象端正,能吃苦耐劳,热爱财税事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9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限泗阳户籍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6月9日—6月12日)。报名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就业意向协议书)、居民身份证、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填写报名登记表。每人交纳考试费100元。
报名地点,县劳动就业管理处(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西大厅劳动就业窗口)。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报名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发放准考证。审查合格人员,6月13日下午,到县劳动就业管理处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6月14日)。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组织笔试。笔试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在泗阳人才网公布。
(五)面试(6月15日)。笔试成绩前36名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在泗阳人才网公布。对面试未达到1:3比例时,按实际人数组织面试。
(六)体检(6月17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等情况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6月18日—6月20日)。对体检合格人员通过泗阳人才网公示3天,公示无不良反映的办理录用手续,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在公示中如有不良反映,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人员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用人员如不服从分配,即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待遇
通过公示的人选,由泗阳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乡镇(街道)工作。聘用的人员性质为劳务派遣,上岗人员基本工资月薪1500元加绩效工资,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
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由工作所在乡镇(街道)负责。
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原则。人社局、财政局纪检组全程监督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27-85237708 0527-85271991
六、本简章由泗阳县劳动就业管理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27-85227528。
泗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