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共平湖市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2名,其中男女各1名。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岗位职责:服从行政科管理,具体负责校园内行政后勤服务工作、服务中心住宿管理服务工作以及行政科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工作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愿意加班加点;
3、初中以上学历;
4、平湖市户籍;
5、男性1名,53周岁以下,即1961年4月1日之后出生的;女性1名,48周岁以下,即1966年4月1日之后出生的。
三、聘用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的后勤服务人员属于编制外合同工,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市编外用工人员工资标准。
2、聘用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期限为一年,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或终止。
3、按照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缴纳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办法:
1、报名:应聘人员到党校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1)(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一寸免冠照片一张。(4)35周岁以上的请提供参加社保证明。
2、资格审查和面试:报名截止后,由党校组织专门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
3、体检、考核:入围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健康检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4、确定聘用对象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报名时间、地点:2014年4月16日—25日,平湖市当湖街道乐园路38-76号市委党校办公室 。
七、其它事项
本简章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联系人:富老师:15888338308(772308),85134341
赵老师:13750791583(691583),85134340
中共平湖市委党校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