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广播电视事业发展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
具体如下 :
一、招聘岗位
1.播音主持岗位
广播节目主持3名;
2.导播值机岗位
导播兼值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播音主持岗位
岗位职责:负责节目的内容规划、直播及录播;参与现场节目和活动的策划、编排、制作、组织和主持;参与现场采访和现场评述;随机处置稿件差错,确保安全播音;配合广告部门做好节目营销与宣传。
1.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2.身体健康,年龄在25周岁以下,有相关工作经历者,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
3.具有较强的节目策划能力,能够独立设计策划节目方案并实施;有一定的文字编辑能力及英语基础,较强的语言组织和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广播节目主持工作,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5.具有广播主持及编辑工作经验,熟练掌握广播音频制作系统等基本广播技能者或播音主持专业毕业、持有播音主持人执业资格证者优先。
(二)导播值机岗位
岗位职责:帮助主持人拨打、接听、审核、记录热线电话;帮助主持人听取微信平台留言,必要时进行编辑处理,并发送主持人播出;帮助主持人抽取短信平台幸运听众;帮助主持人在节目出现问题时和技术部门联系;帮助主持人处理直播间外的其它事情;协助主持人做好节目策划,组织听众活动;按照程序值守机房,准确操控设备,播出气象,确保安全播出。
1.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专业不限;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沟通能力强,语言表达流畅;会熟练操作计算机、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初步掌握广播节目播出机器的使用方法。
(三)相关说明
年龄统一计算到2014年4月30日。
三、招考办法
1.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须不低于3:1,低于此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名额至取消该职位招聘;
2.在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基础上,考试采用面试和业务技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分别按50%、50%计算综合成绩,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名额确定录用对象;
3.试用。实行试用期2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聘用待遇
确认录用的人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本台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4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海宁市广播电视台广告中心(海宁市文苑路282号)
3.提供资料: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荣誉证书等及有关个人能力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提供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5.联系人:骆女士
联系电话:0573-87353113、87353179
E-mail:943404924@qq.com
海宁市广播电视台
2014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