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文化阵地长效管理,经研究,沈荡镇将公开招聘村级文化专职管理员,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录,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的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敬业爱岗,工作有热情,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3.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基层文化工作。
4.身体健康,作风正派。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1. 招聘岗位职数:
村级文化管理员7名。
2. 资格条件:
(1)高中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文字处理和信息技术处理能力。
(2)现户籍地或原户籍地为沈荡镇。
(3)年龄:男,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后出生);女,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2014年4月17日至4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艺术特长证明以及文艺方面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沈荡镇人民政府(沈荡镇永庆西路118号)三楼组织办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2:1的,按比例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3.考试。
(1)面试。重点考察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策划群文活动的能力和自身文艺特长的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面试60分以上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对近几年出台的各项公共文化建设政策文件的知晓情况和推进农村文化工作的见解)。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体检与考核。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有艺术特长证明以及文艺方面获奖证书的,优先录取。
5.体检及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6.录用及待遇。
录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按国家规定享受合同用工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7.录用人员具体岗位由镇文化站进行统一调配。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 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0573— 86724009、 86721033
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