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澉浦镇下属事业单位现因工作需要,经镇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5名,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性质
澉浦镇下属事业单位编制外岗位合同工。
三、招录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责任心强,吃苦耐劳,甘于奉献;
3、工作有热情,有较强的敬业精神;
4、有较强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现户籍地为海盐县,年龄18-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
四、招录岗位及条件
编号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人数 |
岗位要求 |
加分情形 |
备注 |
1 |
澉浦镇村镇建设交通管理服务中心 |
城建监察 |
3 |
专业不限,大专以上学历 |
退伍军人 |
从事巡查纠违、强制拆违等室外作业,适合男性 |
2 |
澉浦镇财政支付(核算)中心 |
会计 |
1 |
会计、会计电算化、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大专以上学历。 |
|
|
3 |
澉浦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
计生管理 |
1 |
文秘、秘书学,大专以上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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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计划生育服务,适合女性。 |
五、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地点。在4月21--23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3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其他相关证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到澉浦镇(区)组织办(南浦路685号镇政府三楼316办公室)登记报名。
2、资格审查。
由澉浦镇(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后将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通知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3:1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综合考核。
采取笔试、面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如有报考岗位加分情形的,可加2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笔试成绩*40%+加分)和各职位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面试后,按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加分)次序,根据各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4、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办法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5、录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由招录单位按有关规定与拟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交纳五险一金。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6、其他。
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澉浦镇政府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录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录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录用人员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七、咨询电话
0573--86565219
附:《海盐县澉浦镇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合同工报名表.rar》
海盐县澉浦镇人民政府
二○一四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