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嘉兴市卫生局同意,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卫技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介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集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为一体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具体实施政府对社会疾病预防控制、卫生技术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三、招聘条件、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疾控工作;
3、须具有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78年4月17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四、招聘程序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为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
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18日,报名人员可将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HR@jxcdc.gov.cn,材料原件可在考试环节审核。
现场报名时间:2014年4月17日至2014年4月18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报名人员可携带相关材料至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03办公室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材料:
⑴ 报名登记表(见附件);
⑵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 本科及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高校核发的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⑷ 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⑸ 英语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⑹ 反映个人学术水平的专业论文原件和复印件;
⑺ 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1张。
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须经单位同意并附书面证明。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人选。同一岗位的面试对象不得低于招聘计划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
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得入围考核。
4、考核。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5、公示。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卫生局门户网站及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市卫生局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市人力社保部门核准。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6、聘用。拟聘用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招聘公告、考试成绩、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事宜将在嘉兴市卫生局门户网站(http://www.jxwsj.gov.cn)和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网站(http://www.jxcdc.gov.cn)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到网上查询。
咨询电话:0573-83685303;监督电话:0573-82875815。
附: 报名登记表.rar
嘉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