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司法局、泉州市人事局、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泉司﹝2010﹞61号)和市司法局、市公务员局、市财政局《关于招聘安置帮教专职社会工作者的意见》(泉司﹝2012﹞57号)等规定,为推动我县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扎实开展,决定在基层司法所继续配置司法协理员。现就招聘司法协理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司法协理员的性质和任务
司法协理员,是指具备一定条件,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事务的全日制专业人员。司法协理员是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的形式设立的公益性岗位。司法协理员属于编外聘用制人员,经过统一笔试和体检、政审后择优聘用并按劳动合同制管理。司法协理员的主要岗位职责是:
(一)协助落实国家有关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情况;
(二)协助开展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核查和入监帮教等工作;
(三)协助开展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
(四)协调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五)协助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助工作;
(六)协助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各项安置优惠政策;
(七)负责文书档案管理,规范运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
(八)完成司法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司法协理员配备数额
此次拟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共10名,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三、司法协理员基本条件
(一)安溪县户籍(生源)。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四)具备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掌握电脑操作。
(五)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
四、司法协理员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年4月21日—25日、28日—30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安溪县司法局政工股(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9层905室)。
(三)联系电话:0595—23226908、18759548883,
1365599623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毕业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每位报考人员报名时需填写《安溪县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2份,上交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4张,并缴纳考务费80元。
(五)资格审查及准考证核发
县司法局根据考生现场报名及其提供的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司法局核发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2014年5月12日—13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县司法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领取的,可委托他人携带身份证件(指代领人的身份证件)代为领取。考生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其本人负责。
(六)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如有特殊原因无法自己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携带相关证件、证明材料代为报名。
2、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考通知要求如实反映本人情况,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执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获取考试或聘用资格的,在考试、体检中舞弊的,或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名。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题型与公务员考录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基本一致)。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3、成绩查询:考生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登陆安溪人才网(网址:http://www.axrc.gov.cn/)和安溪普法网(网址:http: //www.axpfw.gov.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由招考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
(二)考试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100%计算。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
(一)体检
1、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在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2014年春季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3、体检的组织:体检工作由县司法局组织。
(二)考核:考生体检合格后,由县司法局负责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的,从考试成绩合格的人选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决定聘用人选:县司法局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安溪人才网(网址:http://www.axrc.gov.cn/)和安溪普法网(网址:http://www.axpf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拟聘用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按分数顺序从高到低,由本人选择具体职位,根据有关规定与安溪县司法局签定聘用合同。
七、司法协理员待遇与保障
被聘用的司法协理员与县司法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司法协理员月福利待遇2000元(工资1700元,社会保险、医疗保险300元),并进行绩效考评。
安溪县公务员局
安溪县司法局
2014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