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基层文化阵地长效管理,经研究,于城镇将公开招聘村文化专职管理员,具体有关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录,德才兼备,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一类管理员招聘条件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基层文化工作,作风正派,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2)身体健康,有文艺特长,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女35周岁以下(1979年4月1日后出生),男4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后出生)。
(4)学历: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现户籍地或原户籍地在本镇,或长期居住在本镇且有固定住所。
三、招聘岗位
一类管理员7名
四、主要程序及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4年4月21日-22日(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文艺方面获奖证书、艺术特长证明等原件、复印件1份,《报名表》1份,同时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如户籍不在本镇的需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到于城镇组织办登记报名。报名时将进行计算机操作考试,包括上机操作和汉字录入测试(30字/分钟及以上),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
2、资格审查
由于城镇政府招聘领导小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所提供资料有不实者或不符合报考要求的,取消报考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数不足2:1的,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3、考试
(1)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重点考察对宣传文化工作的认识和理解、策划群文活动的能力和自身文艺特长的展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予以淘汰。
(2)笔试。面试60分以上的应聘者进入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考察应聘者适应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对近几年出台的各项公共文化建设政策文件的知晓情况和推进农村文化工作的见解)。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体检与考核
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40%。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有艺术特长证明以及文艺方面获奖证书的,优先录取。
5、体检及录用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镇与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有自愿放弃的,在相应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其他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考察合格,签定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请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有虚假行为,一律取消资格,已经聘用的,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2、录用对象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事宜,由本人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
3、招考工作中如出现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考单位研究解决。
六、咨询电话
0573—86459605
于城镇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