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行政事务岗,岗位要求详见《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
2、身体健康、视力、听力、形象良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组织纪律性强,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良好团队精神;
3、符合本公告及招考岗位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截止至2014年5月30日(星期五)。
报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深汕路331号二号楼社会事务服务中心206室。
联系人及电话:刘小姐 0755-84622805
报名邮箱:1565220112@qq.com
在报名期限内,应聘者可将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上门直接提交报名材料的方式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报名材料交(寄)到的,将不予受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签名的《深圳市坪山新区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书面材料或业绩材料复印件。
若通过邮箱发送个人报名材料的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须持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进行审查。
报名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如材料不齐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录取资格。
(三)笔试、面试
招聘单位对报名资料初步筛选后确定参加笔试及面试人员名单,届时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入围人员相关事宜。
(四)聘用
通过笔试、面试最终确定的拟聘人员,将由工作人员通知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四、本公告解释权属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附件:
1、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rar
2、深圳市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rar
坪山新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01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