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科院宁波材料所招聘公告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的有关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管理人才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简称宁波材料所)是中科院、浙江省、宁波市三方在浙江省建立的首家国立研究机构,正式成立于2004年4月20日。目前,已经形成“一院四所”的格局。全所员工992人,其中院士1名,杰青2人,中组部“千人计划”29人,浙江省“千人计划”68人,中科院“百人计划”33名,科技部中青年创新领军人才3人,“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1人,青年拔尖人才3人。研究所拥有15个研究生培养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目前在学研究生787人,在站博士后93人。成为“长三角”区域集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服务、人才培育,企业孵化于一体的新型的创新研究机构。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向、岗位、人数、专业、资格条件
招聘 岗位 |
岗位 类别 |
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和学历(学位) |
招聘 范围 |
具体要求 |
人力资源部部长 |
管理 |
1 |
1、全面负责人力资源部和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事务,具体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国家、科学院、省市各类人才类项目的组织策划; 2、确定工研院人力资源战略并制定配套的政策和管理办法,能够定期分析人力资源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为所领导出谋划策,为重大人事决策提供建议和信息支持; 3、研究并协调组织工研院人力资源体系建设,满足单位在不同发展阶段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4、制定并落实有关人事人才的规划与计划,负责对人事人才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定期向分管所领导、主管部门汇报人事人才工作状况; 5、负责代表人力资源部对外协调各项事务,包括与所内各部门、各团队的沟通协调,与所外主管部门和兄弟单位的沟通联系,做到信息畅通、沟通到位; 6、负责部门内人员的管理,督促部门内各岗位高效履行工作职责,负责对二级所和各团队在人事人才管理上的监督和指导,提高研究所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7、负责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为关键岗位和研究所发展储备干部和人才; 8、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宜。 |
理工类专业;硕士研究生、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
全国 |
1、具有5年及以上在中科院及所属机构、政府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人事)工作经历且有3年及以上在上述单位副处级及以上(或六级职员及以上)任职经历,或有3年及以上在企事业单位从事副高及以上科研岗位的工作经历; 2、中共党员; 3、年龄45周岁以下。 |
注:学历学位、中共正式党员的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应聘时,须已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起至2017年3月25日
2、应聘所需提交的材料及报名方式:
应聘所需提交材料:(1)《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职称的提供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件材料的扫描件;(3)有科研工作业绩的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证书奖励类);(4)事业编制养老保险参保凭证扫描件。
报名方法请在报名时间内通过我单位网站招聘系统投递简历和相关材料发送至zhaopin@nimte.ac.cn,邮件发送后可在2017年3月27日电话确认。
3、资格初审
我所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和岗位需求匹配性等情况,择优遴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初审且初选未通过者不再通知,且不退回相关的申请材料,敬请理解;本次招聘信息将在中国科学院网站、科学网发布。
4、经中国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同意,认定招聘岗位为长期紧缺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时,按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5、通过择优遴选进入面试的人员将由我所人力资源部电话通知本人,同时通知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应聘者需做ppt报告并完成相关考核程序。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我所人力资源部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上述)应聘材料原件到我所人力资源部参加资 格复审。材料不全或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将现场发放《面试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具体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胜任岗位的工作能力和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3、成绩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果报所务会讨论通过后在我所网站上公布,并由我所人力资源部通知相关人员参加体检。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http://www.cnitech.cas.cn/people/hr/)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业家庭户转居民户登记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中官西路1219号,邮编:315201
网址:http://www.cnitech.cas.cn/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6325990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和咨询电话:0574—86688065
联系人:何老师
附件:中科院宁波材料所应聘员工登记表
中国科学院宁波材料技术与工程研究所
2017年3月8日
附件下载: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