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观海卫镇医院公开招聘编外用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共2名,其中放射科工作人员1名、挂号收款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身体健康、品德端正、爱岗敬业;
3. 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要求和其他资格要求。
①放射科工作人员。要求: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具有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或放射医学技术初级士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放射上岗证。
②挂号收款人员。要求:会计学及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取得会计上岗证。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3月9日。上午8:00—11:00,
下午2:00—4:00。
2.报名地点:观海卫镇医院(观海卫镇三北东路881号)门诊四楼医院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58987900。
3.报名要求:报名者需持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上述资料,符合条件者给予登记报名。
4.提交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并填写报名表。
(二)考试考核:采用面试形式。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观海卫镇医院门诊四楼会议室。
3.要求: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求实精神和举止仪表等。
4.面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到60分淘汰。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成绩在观海卫镇医院公告栏公示。
(三)体检
体检由观海卫镇医院组织实施,时间另行通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在院务公开栏公示5天后无异议的予以聘任。逾期不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及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观海卫镇医院负责解释。
慈溪市观海卫镇医院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