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安排,我县决定赴西安参加人才招聘活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要求
详见附件《2017年景宁县赴西安招聘紧缺急需人才计划》。
二、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详见招聘计划;
2、户籍不限。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
三、招聘办法
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组织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实地考察的方式择优聘用。具体程序:
(一)报名
根据招聘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1日。
报名地点:陕西省体育场国际展览中心(西安市长安北路14号)。报名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二)面试
经资格审核,符合招聘条件的根据双方意向由招聘单位组织进行现场面试或另行组织进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的内容主要包括报名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匹配程度。面试(专业能力测试)满分100分,合格为60分。
(三)体检、考察
面试(专业能力测试)结束后,由招聘单位在面试(专业能力测试)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体检、考察有关标准执行。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畲乡人力资源网和县政府门户网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