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单位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注意事项
1.招聘岗位:国土资源办公室岗位工作人员1名。
2.招聘注意事项:本次招聘相关工作由吴兴区国土分局负责实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人。
三、招聘条件
1.吴兴区户籍,年龄35周岁(1981年3月8日以后出生)以下,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中文类专业或国土资源相关专业;
4.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5.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3月10日;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纸质版(见附件,请自行下载打印);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证件照。
报名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19号吴兴区国土分局304办公室
联系人:冯婷婷联系电话:2536870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吴兴区国土分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人员进入面试。
(三)面试
由吴兴区国土分局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低于75分(百分制)的为不合格,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或合格后放弃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现实表现、有无违法乱纪现象等。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吴兴人力资源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七)批准雇用
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招聘人选,拟招聘人员吴兴区国土分局批准后,首聘劳动合同期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间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胜任工作者,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续约的,续签劳动合同。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