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编委办、市卫生计生局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5名,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思想政治素质好,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良好的奉献和团队合作精神,服从工作调配。
3、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社会适应和沟通能力。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要求。
二、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
1、病区护理人员3名。要求:宁波大市户籍,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年龄35周岁以下;
2、检验科工作人员1名。要求:宁波大市户籍,医学检验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医学检验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3、放射科工作人员1名。要求:宁波大市户籍,医学影像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或医学影像技术初级士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35周岁以下。
三、考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9日—3月15日工作日时间。
2、报名地点: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人事科(杭州湾新区名仕路148号行政楼二楼205室)。
3、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63909953。
4、报名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人事科将现场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技能操作考核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面试成绩占5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50%。
(1)技能操作考试:
护理操作考试由医院护理部组织,检验、放射操作考试由医务科组织,考核人员随机抽取技能一项进行考试,按考核人员抽取考试顺序号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技能操作成绩合格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由医院组织,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进行综合考察打分。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用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等额确定拟录用人选。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在医院公示栏内对拟录用人员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新员工报到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按医院有关编外人员规定执行。
慈溪市第七人民医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