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北区委办〔2013〕68号)和《关于贯彻实施宁波市江北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北区编办〔2013〕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窗口服务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作风正派,工作勤奋,身体健康;
2、户籍地为宁波大市范围内;
3、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计算至2017年2月21日),大专及以上学历;
4、工作经历、性别不限;
5、具备一定的协调能力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三、其他
1、聘用以后的管理政策和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报考咨询电话:87676913;联系人:张老师
3、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2月27日
4、报名地点::江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 (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499号,原花园宾馆停车场内)。
5、报名办法: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一张。
江北区社会保险管理所
2017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