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招聘检测技术人员简章
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产品服务质量监测中心是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内设机构,于2008年12月经市编办批复成立,主要承担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行业产品服务质量的监测和管理职能。现因工作需要招聘聘用制检测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岗位 |
人员 |
专业要求 |
岗位职责 |
仪器分析 |
2-3人 |
环境工程、分析化学专业、仪器分析及相关专业 |
1. 承担饮用水、地表水、地下水等分析任务。 |
理化分析 |
2-3人 |
分析化学、 |
1. 承担饮用水、污水、土壤等样品理化检验任务。 |
生物分析监测 |
1-2人 |
生物技术、生物工程或微生物专业 |
1.承担饮用水、污水等样品的微生物项目检测任务。 |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上进心和责任心,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沟通能力强,富有开拓、创新精神,政治素质好;
2、身体健康,仪表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
3、熟悉应聘岗位职责,且具有履行应聘岗位职责所必需的技术水平。
4、35岁以下(1980年6月10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大学专科学历并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招聘。招聘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实验操作、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6月10日—6月21日
报名方式:采用网络邮箱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要提供真实简历,招聘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考录资格。报名邮箱:wf2969606@163.com。
咨询电话:8982623
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考录资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5年6月10日之前取得)、身份证;专科学历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对出具工作经验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2.考试
分为笔试与实验操作两次考试。
准考证领取时间:2015年6月26日8:30—18:00。
领取地点: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三楼会议室(奎文区健康东街332号东侧办公楼)
考试费用:50元/人。领取准考证时同时收取考试费。
笔试时间:2015年6月27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招考人数达不到招聘比例的,取消招考计划。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科目和专业科目,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实验操作:按要求进行实验操作,满分为100分;
笔试、实验操作按4∶6的比例折算成总成绩。
成绩查询:本次考试笔试及综合成绩将及时在潍坊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请考试人员及时关注。
3.体检及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排名顺序,按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按成绩递补。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对拟聘用的人员,要服从单位统一安排,施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间执行试用工资。试用期满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工资待遇;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按成绩递补。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算,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缴纳社会保险。
附件:报名登记表
潍坊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二〇一五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