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抚州市发改委面向社会招聘1名工作人员,主要从事委机关财务工作。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日常会计处理、审核日常报销和付款原始单据、编制记账凭证。
2.负责会计凭证的整理,会计报表、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档案的保管。
3.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任职要求
1.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2年以上工作经验,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2.熟悉电算化会计操作、会计核算流程、财务报表及基本的分析;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年龄在40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4.责任心强、学习能力强、有较强的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
5.在市(区)有固定住所。
三、薪酬待遇
面议
四、聘用要求
聘用人员实行2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报名方式
有意者请携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工作简历等资料到抚州市直机关综合大楼2号楼715室报名。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8268189,手机号码:15932983186。
六、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5日—8月19日
2016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