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组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组通字[2012]36号)和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大学生“村官”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州办发〔2010〕10 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州服务期满两年以上在岗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0名。
二、招聘对象
在我州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在岗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31日),原已录(聘)用或解聘的大学生村官不属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方法
1、报名及资格审查
①报名时间:2016年8月15日至 8月16日下午5:00。
②报名地点:各县市的报名对象到县市委组织部报名,各县市委组织部汇总后统一报州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
③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从网上自行下载并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背面应粘贴身份证正面复印件,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及要求的相关证件。每名考生须交考务费100元。
④资格审查。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县市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州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对全州报考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2、笔试
笔试由州委组织部和州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时间:2016年8月20日。考试地点:吉首市城区(具体见准考证)。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满分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后,再按笔试成绩占60%、聘期实绩考核成绩占40%计算合成笔试总成绩。考试范围以《湘西自治州2015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为准。
3、面试
面试依据笔试总成绩原则上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达不到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如笔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聘期实绩考核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直至分数不同为止。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4、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总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5、考核
体检合格的人员为考核对象,考核合格的即为拟聘用对象。如体检不合格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可依次进行递补。考核由州委组织部、州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6、聘用
拟聘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制管理,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本招聘简章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联系与查询方式
查询方式:
http://www.hnredstar.gov.cn/zizhizhou/
http://rsj.xxz.gov.cn/
联系方式:
州委组织部组织指导科: 0743-8222266
州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43-8713162
州人事考试院: 0743-8222104
吉首市委组织部:0743-8520604
泸溪县委组织部:0743-4263373
凤凰县委组织部: 0743-3221255
古丈县委组织部:0743-4723448
花垣县委组织部: 0743-7218031
保靖县委组织部: 0743-7727431
永顺县委组织部: 0743-5235729
龙山县委组织部: 0743-6233360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西自治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