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抚州市南城县麻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招聘临时工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临时工),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景区讲解人员4名。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好、热爱旅游讲解工作,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敬业精神,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女性要求身高1.56米以上,男性要求身高1.66米以上,身体健康。
3.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善于沟通交流,形象气质兼备,中文、历史、旅游、播音或相关艺术类等专业毕业和具备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从业资格证者优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均不具备招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四、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1月25日至1月29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南城县麻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1楼115室)。
3.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①学历证书、身份证和有关资格(职称)证书、聘用证书、任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同底免冠彩色1寸照片3张。
(二)体检与考核
1.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弃权的,依序递补。
2.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按照省人事厅有关文件规定组织实施。
(三)聘用
1.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经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签后,名单在电视台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若须递补,仍坚持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拟聘人员名单经南城县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后,经管委会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管委会工作统一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劳动关系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新聘人员签订三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1年(每1年续签一次)的正式聘用合同。
3.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受聘人员自试用期结束之日起即与用人单位终止工作。
4.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视放弃处理。
六、聘用人员的性质及待遇
1.聘用人员为合同制临时工作人员。
2.试用期内工资1200元/月,无其它待遇。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基本工资1500元/月。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单位负担部分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
咨询电话:13979421912(南城县麻姑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南城县麻姑山风景名胜区
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