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国税局面向全县公开招收聘用制办税服务人员。为做好这次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理论为指导,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国税局拟招聘8名聘用制办税服务人员。
三、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1、热爱国税工作,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修养,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任何不良记录。
2、南丰县常住人口,身体健康,年龄22-32周岁(1983年7月-1993年7月之间出生),性别不限。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税收、法律、审计、金融、财经类,要求熟悉计算机操作。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公开报名。报名时间:2015年8月3日至8月17日。招聘岗位向社会公布,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南丰县国税局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必须带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毕业证、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一寸照片二张,经现场工作人员初审确认后,由本人填写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三)统一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100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2、笔试、面试由县国税局组织实施。笔试、面试时间定于2015年8月19日进行,地点:县国税局。
(四)确定人选及聘用
根据招聘名额,经招聘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聘用对象,办理临时聘用手续。
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聘,继聘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含)。
五、待遇
1、试用期内工资1060元/月,无其它待遇。原聘人员可无试用期。
2、试用期满,能适应工作的,基本工资1200元/月,绩效考核优秀奖约400元/月。聘用期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单位负担部分养老保险。
六、组织领导及工作机构
成立南丰县国税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饶兰任组长,成员由县国税局办公室、人事教育股、监察室、办税服务厅、税源管理科、收入核算股、信息中心主要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国税局办公室内,负责日常工作。
南丰县国税局聘用制办税服务人员资格审查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