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学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实施萍乡市高层次人才1123工程的意见》(萍办发〔2010〕17号)和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萍乡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萍人社字[2011]164号)的文件精神,学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一位硕士学历的专职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对象、人数和岗位条件
(一)招聘对象、人数:专业教师1人。
(二)岗位条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医学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三甲医院临床经验,拥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6年8月19日至2016年 9月2日18:00时截止。
(二)方式: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
1、现场报名 萍乡市卫生学校 人事处
刘老师 手机:13979981971
王老师 手机:13970597890
2、网上报名:萍乡卫校网(www.pxwx.com)。
联系电话:0799-6678133
联系人:刘老师、王老师
五、资格审查
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学校按规定提出具体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社部门确认,再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核。应聘人员带招聘规定的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复印件(交一套复印件给学校)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审查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在职在编员工还须提供原单位及主管行政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如不能提供,资格复审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招聘考试
(一)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知识掌握的能力和水平。时间15分钟,成绩占50%。
(二)专业测试(试讲):主要是对专业技能和教学能力的测试。时间20分钟,成绩占50%。
(三)考试时间:面试与专业测试在同一天,先进行面试再进行专业测试。2016年9月7日8:30 开始。
(四)计分办法: 面试、试讲成绩均按100分制计分。考官按事先制订的评分标准评分,记分按每位考生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合计得出平均分,两项成绩按比例相加作为总成绩。所有成绩最后必须经主考官、计分计时员、监督员签名。
(五)考试地点:萍乡市卫生学校综合大楼一楼多媒体室。
七、体检、考察
(一)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卫计委同意后报人社部门审批。
八、录用与管理
拟聘人员聘用等按照《萍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九、待遇
(一)事业编制
(二)享受江西省人民政府规定的相应学历与职称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工资待遇。
十、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举报电话: 0799-6678129 6678133 0799-6834755
萍乡市卫生学校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