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麻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教育局、财政局、经信局、食药监局、卫计局等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9人。具体岗位见《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数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岗位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30日开始通过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网站(http://mc12333.gov.cn/)和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http://www.mcrczx.gov.cn/)查询。
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见附表。
2、报名时间:2016年7月6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3、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地点:麻城市人事考试院(人社局大楼11楼)
5、报名费:报名时交笔试费50元人/科,参加面试人员需再交50元面试费。
6、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应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2016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提供由所在高校出具的为应届毕业生身份且能按时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麻城市人才交流中心网站填写并打印《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大学生报名时须出具服务期满奖励加分证明材料(时间截止报名日止)。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7、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8、报考人员于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凭本人身份证到麻城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在相同类别岗位、相同专业中公开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四、考试
考试方式: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及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01-022、027、031)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和《财务会计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分值占笔试成绩50%,考试时长120分钟,《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分值占笔试成绩50%,考试时长90分钟。
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28、029、030)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和《计算机专业知识》两科,分值各100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分值占笔试成绩50%,考试时长120分钟,《计算机专业知识》分值占笔试成绩50%,考试时长90分钟。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岗位代码023-026、032-036)只考《综合基础知识及应用》,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根据《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意见》,本次招考对“三支一扶”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报名日止“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报名参加本次招考,凭《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证书》可在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2、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考生自愿申请可在相同类别、相同专业岗位未入围面试考生中公开调剂。已确认进入面试和弃权的考生不参与调剂。如没有调剂的或调剂不成功,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开考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另行公告。
3、面试成绩的计算。
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三)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遇特殊情况,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五、体检、考核、公示和聘用
1、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若综合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以笔试成绩较高的一方进入体检考核。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
2、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公示。对拟录取人员在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人员,一经公示,必须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
4、聘用。经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对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人社局、市编办等部门协作完成,考务工作由市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要严肃工作纪律,秉公办事,严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查证属实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七、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本公告解释权归属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1.2016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数表
2.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麻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麻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0一六年六月二十九日
1.2016年麻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与岗位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