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检察辅助办案人员的管理,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检察辅助办案文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平、公开、竞争、择优。
二、招聘人数
辅助办案文员6名(男性3名,女性3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违法违纪记录。
3、30岁以内,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中文、文秘;会驾驶和有2年以上法律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一定的沟通、协调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及office等办公软件;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6年6月27日至2016年7月4日(报满截止)
(二)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市场(区人社局一楼大厅)前川百秀街249号。
五、招名办法和招录步骤:
区人民检察院辅助办案文员招聘工作由区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区人民检察院、负责组织实施。采取报名、考试(考试分笔试方式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成绩的40%和60%)、考核等办法进行,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统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
(一)报名人员报名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驾驶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和一寸免冠彩色相片5张。
(二)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报名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交区人力资源市场备案。
(三)符合审查资格要求的,参加由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的闭卷考试(笔试时间、地点、考试范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区人社局向社会公布,按笔试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取前18名(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由招聘专班对通过笔试的人员(18人,男女各9名)进行面试(报名人数未达到18人时,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后的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由人社局向社会公布,按岗位数取总成绩前6名、报考人员入围。当出现并列第6名情况时,取面试成绩优秀者录取。
(五)参照相关体检标准,组织入围人员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六)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人民检察院用人单位组织政审考察。
(七)报名人员凡未按时参加各招聘环节或因故中途弃权的,均按自动弃权处理,区人力资源市场和用人单位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围人员因体检、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缺额的,从报考人员中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进行体检、政审,直至合格,最后确定录用人选。
(八)考试
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环节。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刑法+刑事诉讼法基础知识》
四、聘用和工资待遇
对符合各项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实行人才劳务派遣的用工方式。由具有资质的人才市场有限公司与聘用者建立劳动关系,拟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期满后,经考核适应岗位要求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月工资为3150元(含五险)。
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按照政策规定办理“五险”等。
报名咨询电话:
027-61003797(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027-61003033(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027-61009017(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
武汉市黄陂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