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办字〔2016〕44号)等国家、省、市规定和要求,2016年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详见《2016年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0年7月11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1. 网上报名:7月11日-7月12日(9:00—16:00)。
2. 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7月13日—7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地点: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二楼会议室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将《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qdszwfwglbgs@163.com,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主要考察从事职位所需要的基础知识和能力。
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9:00—11: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由高分到低分前3名进入面试。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
2.《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原件。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提交应聘人员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经备案的劳动人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止2016年7月11日。
6.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7.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如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面试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由青岛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本市事业单位。
(三)面试
面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能力、协调应变能力、专业知识应用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和仪容仪表等。
1.面试方法和程序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和应聘岗位应有的能力。
考生持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要求参加面试。经审核确认后,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面试时间为10分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3.面试成绩评定及计算
面试采取百分制,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http://qdszwfwglb.qingdao.gov.cn)上公布。
四、成绩核算
招聘岗位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聘用。
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有关说明
1.取消或核减计划及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dhrss.gov.cn)上予以公布。有关笔试成绩、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面试成绩以及进入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在青岛市在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网站(http://qdszwfwglb.qingdao.gov.cn)上公布。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政策咨询电话:0532-85916501、85916508
监督电话:0532-85916577
附件:
1.2016年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2016年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6年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