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人〔2003〕16号),《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大学生到黄冈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的意见》(黄政发〔2013〕2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实习实训和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黄办发【2013】8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坚持品学兼优、择优录用原则;
(三)坚持统一指导、统考统分、统筹调剂原则。
二、招聘数量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人,按照招聘岗位不低于1:3的比例组织考试择优录用,不足比例的相应减少招聘岗位。
三、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到团风县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的大学生。
(二)资格条件。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6月30日前已经毕业的,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且在团风县内实习,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
2、品学兼优;
3、岗位表现优秀。
四、招聘程序
招聘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招聘人数和资格条件,并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二)报名
统一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大学生俱乐部报名,报名时,往届毕业生需出具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并交复印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没有拿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所有报名大学生,需签订《考试承诺书》,并提供1寸照片2张。
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6月24日下午6点。
(三)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笔试主要测试应聘大学生的分析判断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应聘大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气质、心理素质等。笔试结束后,按照1:2比例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6日上午9:00;面试时间:2014年6月28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后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算),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拟招聘大学生入围名单。最后一名综合成绩并列的取面试高分。
(四)考核与考察
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组成考察组,深入所在实习单位和服务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考察。
1、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大学生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考核结束后,服务单位要对大学生分别形成考核鉴定材料。
2、考察。考察组赴大学生所在高校或档案托管中心进一步延伸考察。发现有与登记报名信息不相符和违规违纪情况的,直接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
对拟录用大学生统一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和考核、考察、体检被否决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拟录用大学生名单集中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如发现并查实有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2、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编办结合事业单位用人实际情况,对拟聘用大学生提出拟分配方案,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签订聘用协议书,办理相关招录手续。
五、工作职责
招聘大学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及用人单位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县委组织部为主管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为协管单位。县编办具体负责招聘大学生编制管理等工作。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负责考试、分配、调剂等工作,并按照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分别负责办理人事调动手续、档案接转和托管、工资待遇核定和审批等工作。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商县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后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 县人社局 县编办 县财政局
201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