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卫计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医务工作者。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含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卫计局会计信息管理中心)招聘20人,其中:临床医疗10人、中医2人、临床检验2人、医学影像2人、公共卫生2人、财会2人。
计划乡镇医疗卫生单位(含县二医院、县三医院、蔡山中心卫生院、停前中心卫生院、分路镇卫生院、苦竹乡卫生院、独山镇卫生院、柳林乡卫生院、濯港镇卫生院、刘佐乡卫生院、新开镇卫生院、下新镇卫生院)招聘30人,其中:临床医疗14人、口腔医学1人、中医3人、临床检验3人、医学影像1人、临床护理8人。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16年黄梅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见附表一)。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2016年6月25日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网站(www.hmrsj.gov.cn)和黄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下称县卫计局)网站(http://www.hmws.gov.cn/)上发布《2016年黄梅县卫计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网上报名
2016年7月4日8:00至7月8日17:00登录县人社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所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报考所需的表格材料样式可从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应聘人员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概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已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可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3、资格初审
①报名资格审查在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卫计局具体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②县人社局网站从2016年7月5日至9日每天将公布前一天已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的姓名及未通过原因。报考人员在此期间可登录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可修改信息重新报考原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岗位。
③报名考生要关注所报考岗位的人数情况,自愿根据报考岗位人数及时调整报考岗位。
④网上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
⑤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即使网上初审通过,但在后面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⑥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口腔、检验、影像)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经县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⑦报名人员中属于“三支一扶”对象,于笔试前(7月23日前)到县卫计局八楼政工股进行加分审核。需提供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7月9日至10日下午5:30前,通过电子支付按每人缴纳报名考试费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①本次报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缴费。
收款人支付宝账号:282840086@qq.com
②为便于识别缴费人,考生在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③如果是别人代缴的,也请考生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④重要提示:付款说明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确认考生是否缴费的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清楚。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和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7月15日至16日下午5:00前,登陆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可拨打0713-3369377咨询。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
①笔试内容:根据岗位需要和招聘条件分岗位、分层次(县直和乡镇)命题,以招聘岗位相关学历层次相关专业知识为主要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③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④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考对截止2016年8月在湖北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参加报考,笔试成绩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5分。
2、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个单位的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口腔、检验、影像)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开考比例。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人社局和卫计局网站公布。进入面试人员须在7月28日至29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县卫计局政工股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资格证(执师、执助、执护)、就业协议书(应届毕业生)、《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彩照1寸)2张。“三支一扶” 对象进入面试的人员,另外还需提供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在职人员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3、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①面试人员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如没有递补的,则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网站进行公告。
②面试时间:2016年8月7日,上午8:00开始。
③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④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重在测试岗位适配性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操作处置能力,主要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和问答方式进行。面试分数当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面试考官由外请专家担任。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急需紧缺岗位调整开考比例的岗位,也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
4、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分数×60%+面试分数×40%;其中 “三支一扶” 生以及按条件符合加分的对象总成绩=(笔试卷面分数+加分项)×60%+面试分数×4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依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和体检。
4、公示。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社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已在其他单位就业的人员,一经公示,必须解除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聘用)合同,否则取消应聘资格。
5、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人事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和县卫计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52767(县卫计局政工股)
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黄梅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梅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梅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6月25日
2016年黄梅县卫计系统公开招聘医务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