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将组织全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招聘21人,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表》(见附表一)。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
(一)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二)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三)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6年应届毕业生;
(四)现役军人;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六)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发布公告
2016年6月25日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网站(www.hmrsj.gov.cn)上发布《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网上报名
2016年7月4日8:00至7月8日17:30登录县人社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所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报考所需的表格材料样式可从县人社局网站下载,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应聘人员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负责。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在资格确认时被取消考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资格初审
①报名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②县人社局网站从2016年7月5日至9日每天将公布前一天已通过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的姓名及未通过原因。报考人员在此期间可登录县人社局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重新填写报名信息,可修改信息重新报考原岗位,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③网上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按期缴费成功者视为自动放弃。
④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即使网上初审通过,但在后面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将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概由考生本人负责。
⑤各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达到1:3的开考比例,少数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土木类、水利类、食品工程类、考古学类、林学类)开考比例未达到1:3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
⑥享受“三支一扶”等加分政策的考生应填写《黄梅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网上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7月23日前)提交给县人社局一楼7号窗口审核。逾期未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4、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于2016年7月9日至10日下午17:30前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应按规定每人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①本次报名通过支付宝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支付页面:
https://my.alipay.com/portal/i.htm
收款人账号:15327758568
②为便于识别缴费人,考生在支付宝支付时,一定要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③如果是别人代缴的,也请考生在“付款说明”栏中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
④重要提示:付款说明中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将作为确认考生是否缴费的唯一凭证,请考生务必认真填写,核对清楚。
5、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和缴费成功后,请于2016年7月15日至16日17:30前,登陆县人社局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问题,可拨打0713-3369377咨询。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其中广播电视台主持人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笔试分数按综合基础知识40%,专业知识60%计算。具体内容为:(1)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科技、文史等常识以及写作等;(2)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岗位专业限制为大类的专业,以岗位描述所要求的相应专业知识为主;(3)不限专业的招聘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作文》,笔试分数按《综合基础知识》70%,《作文》30%计算。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上午8:00—9:30考《综合基础知识》,上午10:00-11:30考《专业知识》或《作文》。
3、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考生可在县人社局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5、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本次招聘对截止2016年7月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青年志愿者等参加报考,笔试总成绩加5分;即:该类考生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数+5分。
“三支一扶”人员中已经通过考试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少数急需紧缺专业的岗位(土木类、水利类、食品工程类、考古学类、林学类)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经招考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开考比例,其它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则应按规定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须在笔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网站发布资格审查公告。进入面试人员须在7月28日-29日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到黄梅县人社局一楼7号窗口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经学校盖章)等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彩照1寸)2张、《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网上报名系统里打印)、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面试前(具体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到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黄梅县黄梅镇晋梅大道)进行资格复审和确认。资格复审合格者交纳50元面试费,领取《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按报考该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有资格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于资格复审后3个工作日内在县人社局网站进行公告。
2、面试时间:2016年8月6日,上午8:00开始。
3、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方式和内容
面试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取有效考官评分平均分的方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同时急需紧缺岗位调整开考比例的岗位,也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控制。面试分数须达到75分以上(含75分),方能进入考核体检。
(四)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其中 “三支一扶”等毕业生加分对象总成绩=(笔试卷面分数+5分)×50%+面试分数×50%。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考核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知识成绩确定考核体检对象,未考专业知识的岗位以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确定考核体检对象;若专业知识和综合基础知识成绩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
2.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直接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从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出现名额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核和体检。
4、公示。对拟录取人员在县人社局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能聘用问题的,取消录取资格。
5、聘用。经公示无问题的人员,办理人事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五年,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对聘用后不按时上岗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监督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考中的违纪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
七、对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
公开招聘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09〕126号)文件和省有关规定处理。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369593(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0713-3369377(县人事考试中心)
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xls
2016年黄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黄梅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
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