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拟组织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集中公开招聘涉及22个事业单位,40个岗位,共招聘83人。详见《2016年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后)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5、具备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的;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报考。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考人员于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至4月11日下午18:00之间登录湖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相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20kb以下)、查询初审结果。
2016年4月5日上午08:00至4月13日下午18:00网上资格审核。
2016年4月14日上午08:00至4月19日下午18:00报考人员网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出报考申请后,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这个序号是报考人员下载打印准考证的重要依据和关键信息,请注意保存。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的报名、初审、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在关网前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
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016年5月16日上午08:00至5月20日下午18:00期间,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报名及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湖北省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联系电话:027-87236225,87325035,0717—5336021)。
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填报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按照《岗位表》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要对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不符合条件和填写信息错误,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须知: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及职业资格证书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得变更。报名经资格审核通过者交笔试费100元。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按照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审查。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3)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在宜昌市服务或宜昌市生源在湖北省服务且符合岗位条件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人员报考相应岗位,应填写《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附后),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前一天提交给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经审查通过的,笔试卷面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二)考试安排
1、笔试。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内容: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的特点,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社会科学专技类(B)、自然科学专技类(C)、中小学教师类(D)和医疗卫生类(E)五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详见附件2)为准。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5月21日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考试。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4)笔试查询: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笔试成绩待国家统一阅卷完毕,由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宜昌市人社局网上发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分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上述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县人社局,对参加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一次认真复核,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3)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笔试成绩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长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体检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由县人社局联合各相关聘用单位主管部门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应聘所需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高校毕业生须由本人在考核前提供毕业生档案及派遣证明,凡不能及时提供相关档案材料及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如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资格,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后,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县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凡不服从工作安排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通知书下发后有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后,考生应在本县事业单位最低服务5年。
四、工作要求
1、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聘工作人员要坚持原则,严格掌握政策和条件,严禁泄露机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招聘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考试命题、制题、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中如需回避的,应主动提出回避,若应回避而未回避的,按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予以查处,并取消相关考生应聘资格。
3、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禁考三年或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罚
报名咨询电话:0717-5336021;
举报电话:0717-5333250。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31日